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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律委回应民法总则与民事单行法关系问题
2017年03月13日 10:55 来源:新华社 作者:张晓松 罗争光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3月 12日电(记者张晓松、罗争光)在12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了关于民法总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代表提出的民法总则与现行民事单行法的关系问题作出回应。乔晓阳说,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根据民法典编纂工作“两步走”的思路,民法总则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一步将进行民法典的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等各分编的编纂工作。

关键词:民法总则;民事;审议;乔晓阳;物权法;侵权;编纂工作;合同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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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张晓松、罗争光)在12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了关于民法总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代表提出的民法总则与现行民事单行法的关系问题作出回应。

  3月10日,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有的代表建议明确民法总则与现行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的关系。

  乔晓阳说,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根据民法典编纂工作“两步走”的思路,民法总则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一步将进行民法典的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等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在各分编编纂工作完成前,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的规定与民法总则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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