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5日晚,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文,深圳楼市限购进一步升级,调控新政包括非深圳户籍购房社保缴纳年限1年改3年、首套贷款还清后二套房首付由三成提至四成等内容。
关键词:深圳;武汉楼市;深圳市;购房;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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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晚,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文,深圳楼市限购进一步升级,调控新政包括非深圳户籍购房社保缴纳年限1年改3年、首套贷款还清后二套房首付由三成提至四成等内容。与此同时,包括南京、武汉在内的热点城市,也在过去两天内出台了力度或大或小的约束性政策。
深圳
非深购房者缴社保年限1年变3年
25日深夜,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规定,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深圳市将从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完善购房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等6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针对住房信贷政策,意见称,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三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深圳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四成。在此之前,首套房最低首付为三成,首套还清后二套房首付为三成起,如今则变动为四成。
在购房门槛方面,意见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深圳之前的限购政策于2010年9月出台,新旧“限购”的区别在于,非深户籍购房者社保缴纳年限由1年变成3年。
除此之外,结合前期深圳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