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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发布2015年消费维权10大案例
2016年03月16日 09:55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李晓璐 王静 叶蕾 字号

内容摘要:健身房买卡容易退卡难鞠女士2015年 7月中旬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武汉市汉阳区百城康祺健身房”花9000元办理了三张健身卡,商家承诺7月底开张营业,截至2015年 10月份仍没有开张,消费者要求退卡商家不予处理,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全额退款。婚介不按合同提供服务熊女士2015年 8月 30日在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9号时代广场1栋12层的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婚姻介绍合同,支付2.5万元费用,由于商家一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消费者要求退款,经工商部门介入调解。饮水机虚假宣传疗效消费者杨先生家人于2015年 11月 9日在武昌区阅马场景观楼711室武汉世纪骏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治疗保健饮水机一台,价值13180元,商家宣传该产品可以除去重金属、残留农药、除异味,增加人体免疫等功能,有治疗口腔溃疡等功效。

关键词:武汉市;调解;全额;手机;合同;工商;养老;退款;万元;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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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武汉市工商局消保局对外披露了2015年消费维权10大案例。记者看到案例中涉及到各行各业,包括预付卡消费、房产交易以及交通工具消费等。

  健身房买卡容易退卡难

  鞠女士2015年7月中旬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武汉市汉阳区百城康祺健身房”花9000元办理了三张健身卡,商家承诺7月底开张营业,截至2015年10月份仍没有开张,消费者要求退卡商家不予处理,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全额退款。

  4S店延迟交车被判赔

  消费者黄先生2015年7月19日在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6号“武汉实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支付5000元押金,合同约定8月31日提车,截至9月底商家仍未提供车辆,经调解,消费者已于10月6日提到车,商家给予了1000元的减免补偿。

  婚介不按合同提供服务

  熊女士2015年8月30日在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9号时代广场1栋12层的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婚姻介绍合同,支付2.5万元费用,由于商家一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消费者要求退款,经工商部门介入调解。商家在扣除200元手续费后全额退款。

  燃气灶爆炸伤人

  2015年7月24日,消费者程先生在建设新村295号燃具店,购买了佛山市顺德区雪尔顿电器制造厂生产的RO8SPAM牌150款燃气单灶二台,商品价值115元。回家做晚饭时,一台灶具发生爆炸,程先生被烧伤,他要求生产企业进行赔偿,经调解由商家赔偿5500元。

  花钱换的苹果手机仍有问题

  消费者熊先生去年1月22日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由于出现充电故障,按照苹果官网的换机规定,在江岸区中山大道1044号“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支付2500元进行换机。11月12日消费者拿到新换的手机后,发现手机仍不能正常充电,消费者随后求助于工商部门。经调解,经销商为消费者更换了一部全新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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