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9月6日,南京交警的官方微博通报了南京宝马车撞人致死案的司法鉴定结果,称嫌疑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关键词:嫌疑人;敏感;司法鉴定;刑事责任;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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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公布宝马车主精神鉴定程序:
“嫌疑人案发前精神异常敏感多疑”
9月6日,南京交警的官方微博通报了南京宝马车撞人致死案的司法鉴定结果,称嫌疑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这一司法鉴定结果一公布,立即受到公众强烈关注。
这一司法鉴定并未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认可。司法鉴定如何做出?有精神障碍的王季进如何能拿到驾照?这一鉴定又将如何影响量刑?
昨天下午,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通过媒体详解了司法鉴定过程,称嫌疑人在案发前精神异常敏感多疑,才导致以195.2km/h的速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量刑估计三至七年
司法鉴定将直接决定对嫌疑人的量刑轻重。刑事诉讼法专家、南师大法学院李建明教授表示,即便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免除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肇事者王季进极可能被以交通肇事罪而不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建明教授说,定罪量刑必须用证据说话,依法进行。此前,南京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依法批捕,是根据他超速、闯红灯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等情形来定的。这个罪名属于过失犯罪。经司法鉴定,王季进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就排除了他在案发时存有主观上的故意,也不能处以量刑更重的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对他追究刑事责任了,因为后者属于故意犯罪。
交通肇事罪,根据后果和情节,通常量刑分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至7年有期徒刑,以及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三个层次。李建明教授认为,根据目前各种要素,以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定罪,他面临的刑事处罚不会超过7年,再考虑到他的精神疾病鉴定结论,会被减轻处罚,量刑估计3年到7年之间。
受害人家属质疑鉴定结果
9月6日晚上8点左右,受害女性死者的丈夫收到了《鉴定意见通知书》。他在当天晚上对媒体表示,他并不认可这一鉴定结果,“我想知道鉴定书上关于作案时的精神状态是如何鉴定出来的?”据他透露,通知书上并未对鉴定过程做详细描述,至于是否会提出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他说将和家人商量后再做进一步决定。
被撞毁的马自达车主薛某的父亲薛先生则称,自从儿子遇难后,家里一团糟,至今仍然无法摆脱悲痛。而有关的当事人处理及赔偿一事,至今也没有任何说法。“也就收到了肇事者家属垫付的孩子后事处理的费用,就一笔5万元,其它的没有任何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