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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拟为个人编制“税号” 明确其法律地位
2015年02月04日 01:10 来源:文汇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

关键词:编制;意见稿;纳税人;识别;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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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目前,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没有实现全覆盖。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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