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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身份“丢失”:“事业编制”被截留?
2014年07月23日 14:0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王进 字号

内容摘要:张敏向淄博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收到过5份正式的官方答复37岁的张敏在自己当年中专毕业后,拿着“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到淄博市青少年宫上班。然而她在工作16年后得知,自己并不是有事业编制的“干部”,而是被定级为“服务社”的7级技工,并被告知同“服务社”签过十年“劳动合同”。感觉被欺骗了16年的张敏,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诉,要求还她“事业编制”的“干部”身份,认定十年劳动合同属伪造。张敏提供的一份未具名的答复则让人看不懂,前面说“大中专毕业生派遣手续与事业编制身份无关”,后面又承认张敏1998年 1月提出申请,经考核、批准,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系干部身份”。在官方答复张敏后她才知道,“青少年宫科技咨询服务社(以下简称‘服务社’)”曾和她签订过一份十年的劳动合同。

关键词:张敏;劳动合同;服务社;身份;答复;事业编制;报到;干部;定级;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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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敏向淄博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收到过5份正式的官方答复

  37岁的张敏在自己当年中专毕业后,拿着“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到淄博市青少年宫上班。然而她在工作16年后得知,自己并不是有事业编制的“干部”,而是被定级为“服务社”的7级技工,并被告知同“服务社”签过十年“劳动合同”。而这个所谓的“服务社”,在工商局里却查不到任何信息。感觉被欺骗了16年的张敏,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诉,要求还她“事业编制”的“干部”身份,认定十年劳动合同属伪造。

  一年多时间里,她得到了5份正式答复。官方在答复中称,有“报到证”不等于有“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因“缺乏权威机构认证”,无法认定为伪造。同时,劳动合同还被官方反复用来证明,张敏认可了“事实劳动关系”。但按当地一位曾多年主管毕业生分配工作领导的说法,“报到证百分之百地证明有事业编制”,是“干部”身份。这是一个“铁证”。有关律师表示,企业未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没有营业执照,就是不存在的企业,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目前,张敏还在四处奔走,寻找自己“丢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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