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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法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学者表示软法有"抗震弹性"
2015年01月20日 07: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陈叶军 字号

内容摘要: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良法善治”,软法之治应注重提升主体治理能力,优化治理体系,完善运行机制,避免软法泛化。

关键词:治理;抗震;基石;基本公共服务;研究会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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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法确保国家治理的“抗震弹性”

 

    中国社会科学报讯(记者陈叶军)1月16日,“软法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大学举行。与会学者表示,软法之治具有特殊的时代价值,可以助推依法治理常态化。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高家伟形象地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比作国家治理体系大厦的三块基石。他认为,硬法主要用来打造三大基石的“抗压强度”,软法则用来确保三大基石的“抗震弹性”;硬法主要用来形成三大基石之间的静力学框架结构,软法则是在三大基石之间建立动力学上的动态微调机制。在这三块基石之间形成有机统一、动态平衡的力学结构,是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大厦根基的关键环节。

  “以软法之治,助推依法治理常态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龑认为,法律义务应转变为社会共同体成员的生活常规,以此促进国家治理的常态化。按照德国公法学家赫尔曼·黑勒的观点,国家法要逐步内化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常规,为人们提供行为的可计算性和可计划性。软法之“软”就在于,让依法治理成为常态化,成为社会共同体的文化。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黄茂钦表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软法机制可有效治理社会转型中出现的一些民生问题。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良法善治”,软法之治应注重提升主体治理能力,优化治理体系,完善运行机制,避免软法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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