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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化社会新闻专业主义的重塑与坚守
2015年02月03日 10:27 来源:《青年记者》2015年1月中 作者:高杨 字号

内容摘要: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描述了一个媒介技术专制的社会,媒介无处不在,媒介影响力无孔不入,人们在媒介宰制下尽情狂欢。

关键词:主义;媒介;坚守;社会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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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描述了一个媒介技术专制的社会,媒介无处不在,媒介影响力无孔不入,人们在媒介宰制下尽情狂欢。媒介构建了人们周围的世界,决定着人们对世界的认知,渗透并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学者李希光指出,媒介化现实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便是新闻暴政。①职业新闻人追求的新闻专业主义是制衡新闻暴政的重要力量。在中国,新闻专业主义“主要是作为一种话语被呈现,它借用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在新闻传播实践中呈碎片和局域状态,还没有形成符合中国传播实践的成熟形态”。②在中国媒介化社会加速成型的时代,根基本就不稳的传统新闻专业主义追求在中国面临新的挑战。

  客观性:“不死之神”死了吗

  客观性是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理念,客观性屡遭批判依然屹立不倒,被称为“不死之神”。在中国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的客观性这个“不死之神”也面临诸多窘境。传统媒体越发依赖网络来寻找信源,一个社会事件最先在网上披露后,伴随而来的便是汹涌的“网络民意”,传统媒体记者在采访查证事实之前就已被“网络民意”侵染,如果采访查证的事实与网络民意相符便皆大欢喜,媒体和记者也能名利双收;如果采访查证的事实与网络民意恰恰相反,记者就难免会受到“不明真相”的网民们的众口铄金。

  在“邓玉娇案”中,《南方都市报》记者龙志发表了《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由于报道中的人物描述并不符合人们脸谱化的人物想象,网上骂声一片,记者龙志也遭到“人肉”,甚至有网民要求《南方都市报》开除龙志,龙志后来在一篇手记中写道:“在中国特定环境下,弱者会天然地被公众同情。这种同情,有时候甚至是撇开事实本身的,是为了达到某种同情的形式而抒发的。悲悯之心,人皆有之。但作为记者,我的态度是,任何感情,都得让步于事实。如果完全顺从民意,写出来的真相,必然是制造出另一个假象。”③

  新闻客观性是一个原则,它的诸多理念在现实中往往难以达成,但这并不影响职业新闻人在实践中继续追求客观性。对于新闻客观性秉承的事实与意见严格分开的原则,中国新闻理论界是持保留态度的。我们反对有闻必录的客观主义,在有些事情上我们需要发表观点,只不过这种观点需要放到事实的后面。观点无可厚非,但职业新闻人追求客观性的实践操作程序不可颠覆,它通常包括:获得信源、采访查证事实、获取五个W和一个H、采访中给双方(多方)平等的机会描述事实和阐述观点、质疑某方观点并提出事实性证据来证伪、不断地质疑与证伪直到抵达事实核心、按特定的结构来组织事实、用疑问句或某些修辞功能来达到“说话”的目的。在人人可以发声的新媒体环境下,这些基本的理念和操作方法更应加强。

  自由与责任:关于记者微博反腐的争议

  随着媒介技术的革新,记者言论自由与社会责任的边界不再泾渭分明,记者某些突破常规的行为常常引发关于新闻专业主义的争论,比如记者个人微博实名举报官员。2014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此,持续两年的微博反腐“大戏”终于尘埃落定。舆论为通过个人微博举报刘铁男的罗昌平叫好的同时,质疑声也随之而来。按照严格的新闻专业主义标准来看,记者应该中立平衡地报道,不应该卷入事件当中成为事件的当事人,这一极具倾向性的高调反腐是对新闻专业主义原则的悖离。类似争议早在纪许光微博举报雷政富的时候便已不绝于耳。这充分反映了在一个权力暧昧、规则不清、反腐路径不正常的社会中,记者角色和处境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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