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3日报道,南昌大学6月30日在其官网发布的《南昌大学章程》中,将“南昌大学”简称为“南大”,与在2014年经教育部核准的《南京大学章程》中“南京大学”的简称重复,引发舆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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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自称“南大”引争议 大学应该如何简称

各高校章程中大多会介绍中英文校名和简称。 鲁海涛 澎湃资料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3日报道,南昌大学6月30日在其官网发布的《南昌大学章程》中,将“南昌大学”简称为“南大”,与在2014年经教育部核准的《南京大学章程》中“南京大学”的简称重复,引发舆论争议。
近年来,各高校陆续公布章程,其中大多会在第一章节中介绍学校的中英文校名及其简称。
这一做法源自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基础性工作的要求。
随后,在2011年7月12日,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第2章第7条规定了各高校章程应按高等教育法规定载明的内容,其第一点便是“学校的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学校办学地点、住所地”。
上述暂行办法于同年11月28日发布,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9月教育部发布《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该计划称,进入国家“985工程”的高校要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章程起草工作;“211工程”高校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章程起草工作,所有高校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章程起草工作。
澎湃新闻查询教育部官网发现,中国人民大学成为暂行办法实施后第一个由教育部核准章程的高校。
2013年1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号(中国人民大学)》,其审议通过的《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便写明:“学校名称为中国人民大学(英文名称为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RUC)。”
但《中国人民大学章程》全篇并未提到其中文简称。
截至2015年7月5日,教育部官网共发布了84所高校的章程核准书。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其中绝大多数均提到了学校简称。
比如东南大学简称“东大”、北京大学简称“北大”、华中科技大学简称“华中大”等,一共有70所部属高校在章程明确规定了中文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