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治理;中国;实践;西方;平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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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而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在社会领域的重要体现。社会治理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从传统中国的社会治理智慧中汲取营养,如此才能实现有效治理。
中国社会治理基础迥异于西方
现代治理概念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具备较为成熟市场经济的后工业时代;相比之下,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社会被纳入全球化进程中,同时又有其本土化发展轨迹,两者交互作用,构成了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基本出发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治理概念的内涵与实践,在中国语境下具有与西方极为不同的意涵。
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中国在相当长时期内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它的社会学表达,至少从社会阶层研究视角看,即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很有可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仍然处于金字塔形阶段,但不排除部分发达地区率先进入以中产阶层为主的橄榄形阶段。根据“六普”人口资料,类似上海这样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城市,才刚刚开始转变为标准型的金字塔形社会阶层结构。这一方面说明,发达地区已经具备了向以中产阶层为主的社会阶层结构转型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即使在发达城市,中心区和郊区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当我们借用西方的“治理”概念时,就不得不考虑“治理”的中国语境特征。
在中国,社会治理因传统元素与现代元素的交融和对抗而区别于西方社会治理,也就是说,在中国进行社会治理,必须考虑传统与现代的杂糅及相互影响。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中国大历史脉络中国家逻辑具有延续性和共性,传统帝国治理中的组织困难、制度安排以及转化机制,在当代中国国家建设中并无实质性改变,因此历史上的帝国逻辑与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间多有关联。从某种程度上看,中国传统文化中并没有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概念及其内涵,所谓“治理”就是“治”(ruling)国“理”(managing)政。与此同时,改革开放以来乃至在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经济的发展已对强国家的社会治理模式起到迟滞甚至“屏蔽”作用,或者至少已改变强国家社会治理的表现方式。
中国社会治理的实践逻辑
有效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政府目标和地方非官方制度安排的融合,能够使国家和社会共同参与,官方职能与地方制度安排交织在一起”。东西方国家在实现这种有机结合的过程中都有其成功或失败的经验,其实质在于能否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形成一套包括国家在内的行动主体都能遵守或认同的共同规则,从而建构可预期的秩序模式。只有从“全球化与本土化、传统与现代、国家与社会、治理与秩序”多维视角中才能准确把握“治理”在当下中国的特殊意义。从传统到现代的中国社会治理实践表明,多元治理的主体仍然以国家权力为主导,但社会也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国家需要通过社会中间层达到对社会的治理;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社会治理也是现代性不断获得的过程,因此社会治理又是一个不断规训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