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安徽省文物局:你局《关于审批竹山书院保护规划的请示》(皖文物保〔2015〕146号)收悉。一、暂不同意所报竹山书院保护规划。二)深化完善现状评估的有关内容,如补充对桂花亭、牡丹圃、桃花坝与竹山书院的现状关系评估。三)合理调整保护区划,建议根据视线分析适当扩大两侧及河对岸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四)按照工程类别和性质细化调整保护措施内容,不可与后续专项规划产生内容上的重复与混淆。五)针对桃花坝广场及停车场问题,应补充其现状评估内容,并明确相应的控制管理要求。六)校核环境整治、防洪规划、道路规划等专项规划,做好与文物所在地的村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指导规划编制单位对所报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另行报批。
关键词:文物;评估;补充;土地利用规划;道路规划;防洪规划;编制;保函;区划;书院
作者简介:
办保函〔2016〕602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竹山书院保护规划的请示》(皖文物保〔2015〕14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暂不同意所报竹山书院保护规划。
二、该规划需在以下方面进行调整和补充:
(一)加强规划前期资料梳理分析,科学确定保护对象构成;应研究将藏书楼等重建建筑列为文物本体的真实性问题,完善规划编制依据。
(二)深化完善现状评估的有关内容,如补充对桂花亭、牡丹圃、桃花坝与竹山书院的现状关系评估。
(三)合理调整保护区划,建议根据视线分析适当扩大两侧及河对岸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四)按照工程类别和性质细化调整保护措施内容,不可与后续专项规划产生内容上的重复与混淆。
(五)针对桃花坝广场及停车场问题,应补充其现状评估内容,并明确相应的控制管理要求。
(六)校核环境整治、防洪规划、道路规划等专项规划,做好与文物所在地的村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七)规范图文表达的专业性,保证图名、图例和图纸内容的一致对应。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指导规划编制单位对所报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另行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6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