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农药;残留;草莓;农产品;使用;农作物;制定;农业生产;欧盟;除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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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总是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这一次“中毒”的是草莓。央视财经频道《是真的吗》栏目报道,记者在北京随机购买的八份草莓样本,均被检测出含有百菌清和乙草胺两种农药残留。其中百菌清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但是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如长期食用乙草胺残留的食物,可能会导致乙草胺的代谢物中毒,导致癌症。而与欧盟的农药残留标准相比,这些草莓中的乙草胺含量严重超标。
《草莓百分百含致癌农药残留》的标题让人感到恐慌,许多人都在想,还能不能吃草莓了?但情况或许并没有那么严重。乙草胺是一种广泛运用的除草剂,也是我国目前使用最广泛的除草剂之一,它虽然没有出现在我国草莓农药残留标准中,但在玉米、豆子、土豆等大田农作物中均可以登记使用。如果参照我国大田农作物残留标准,乙草胺农药的残留标准是0.05-1mg/kg,那么这次检测的结果并未超标。而且,与种植者、生产者明知故犯,使用明确禁用的农药或者食品添加剂相比,这次的情况至少是乐观的。从百菌清的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值,也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
问题的关键在于,拿欧盟和美国的标准来比较,乙草胺残留量对人体的健康的确存在威胁。它暴露出的问题是,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农药残留,怎样处理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与欧美等国农药残留标准的差异。
农产品中含有一定的农药残留,是不可避免的。农业生产中常常发生病虫草害危害,使用农药就像给生病的人打针吃药一样正常,而且几乎所有的农产品都有可能含有农药残留。中国的农产品会有,国外的农产品也会有,而且农业现代化程度越高,农药的使用量就越大。毫无疑问,发达国家农药使用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因此,没有残留也只是一种理想主义,很难做到,可以做到的只是尽量减少。农药残留只要不超过安全标准,并在后续的加工、食用过程中妥善处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可以消除的。我们享受农药给农作物生产带来的好处,也应该接受它可能存在的弊端,虽然这很无奈。
另外一方面,人类对农药副作用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我国大规模使用农药的时间要晚于欧美,农药管理的历史也较短,这与各国农业生产、农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等技术性的问题,一起决定了我国与欧美其他国家的农药残留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农药残留标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食品安全,但是有些国家却将农药残留物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壁垒,即对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而对本国大量生产、使用的农药在安全范围内尽量宽松。所以,我们很难对各国的标准做一个孰高孰低的科学比较。对待这些差异,我们更该理性看待,而不是唯洋是举。
当然,这都不是我们降低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忽视草莓含有乙草胺问题的理由。事实上,我国对农药管理也在趋于严格,2014年8月1日《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正式实施,这一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谨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新标准中,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由2012版的2293项增加到3650项,覆盖的食品、农产品种类也在扩大,“标准”还为387种农药制定了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总体上来说,新标准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制定最严标准并一定意味着能够百分百执行标准,但是努力确保食品安全的决心、制定最严标准的努力不应该被一棍子打死。
就此次草莓中含有可能致癌的乙草胺来说,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对乙草胺的危害要做科学评判,制定合理的标准。还需举一反三,继续完善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量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另一方面,在农作物生产过程中,应该寻找有毒农药的替代品,更多使用生物农药,从源头上减少农药残留。而公众则应该冷静应对,不必谈农药色变,谈“莓”色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