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北大首次在校学术委员会中拟设学生委员,比例将占10%,由学生选举,任期1年。
关键词:北大;学生;抄袭;教师;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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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许路阳 实习生黄小雨)调查处理学校人员是否违规、讨论决定学位授予标准、审查老师是否可以评上教授、老师著作是否涉嫌抄袭……根据《北京大学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北大学生将有机会享受这些权利,同时北大校务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也将有学生代表参与。
近日,该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大学综合信息服务”网站面向校内公示征求意见。
学术委员会学生委员任期一年
在今年6月召开的北大六届三次教代会上,曾专题讨论《北京大学章程》。
北京大学秘书长、发展规划部部长杨开忠曾介绍,北大章程征求意见稿中,就可以看出多处体现师生治学痕迹。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在北大校务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中,都将有学生代表参与其中。
比如,北大首次在校学术委员会中,设置学生委员。
杨开忠说,学生委员首先要学术杰出,其次,主要由学生选举产生。届时,预计将有10%左右的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生组成,任期1年。
在这个学校最高学术机构中,学生委员将参与行使包括讨论决定学位授予标准、审查评定教师职务拟聘人选、受理审查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等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