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本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何做到“保真、保用、保公平”成为评价体系设计的关键。新发布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此做了细致的系统设计。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信誉等级;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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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记者 钱钰
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本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何做到“保真、保用、保公平”成为评价体系设计的关键。新发布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此做了细致的系统设计。
建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真实
根据实施办法,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记录和评价内容分四方面: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市教委将建立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规范的统一标准管理,以确保数据真实。
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每学期及时填写《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用于撰写自我介绍的材料;高中毕业前,学生要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我介绍,以及遴选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
由高中学校统一录入的内容(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及相关实证材料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之前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后信息及基础型课程成绩由高中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客观数据由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导入系统,学生如有异议可提出更正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