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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营改增”涨价 被罚不冤枉
2016年07月30日 14:49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张国栋 字号

内容摘要:国家发改委29日披露消息称,已查实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等6家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已于近日责成北京、上海、辽宁三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6家企业各罚款200万元,共计1200万元。

关键词:涨价;冤枉;营改增;价格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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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29日披露消息称,已查实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等6家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已于近日责成北京、上海、辽宁三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6家企业各罚款200万元,共计1200万元。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

  此次被处罚的6家企业,均是以“营改增”为借口涨价,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向市场提供了错误信号,误导部分消费者认为“营改增”就是“营加增”,是国家在营业税基础上加收增值税,从而对“营改增”顺利实施带来负面影响。依法对这样的企业进行处罚,不但可以规范市场,还能警醒其他企业。

  本来,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可以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中央政府在通盘考虑当前国内实体经济仍旧存在较大困难,为企业进一步减负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若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涨价,除了所谓的认识不足,恐怕还是源自按捺不住的涨价冲动。

  我们希望经营者以此为鉴,增强守法经营意识,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同时,营改增的宣传也应该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对营改增有了准确的认识后,再遇到任何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涨价,就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这不但是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在净化市场。(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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