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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青少年法治意识
2015年04月17日 10:49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付子堂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摘自4月15日《人民日报》19版《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大水漫灌》.

关键词:青少年;法治;法治教育;社会氛围;国民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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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青少年处于“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基础阶段,是培养祖国未来接班人的关键时期。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事关现代合格公民的有效培育,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有效实施,应当及时抓好。

  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是单一的课堂灌输,而要多元互动,应该满足四项要求: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整合教育、家庭与社会资源;拓宽法治教育途径,完善教育体系;将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法治体系内涵丰富,鉴于青少年认知能力有限,不要求作全面深刻的掌握,但应该有初步的知晓,法治基本知识内容可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即以宪法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即法治视角下的国家意识、公民观念。此外,要使青少年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必须具有自觉的规则意识、一定的权利意识,养成现代社会健全人格。

  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搞大水漫灌,而要有针对性地“滴灌”,这应该是一个立体的、连续的、广泛的教育体系,它以青少年为主体,社区、学校和家庭为客体,涵盖课程设置、实践活动、法治教育阵地建设、优秀师资团队、教育考核以及良好的社会氛围等方面。为此,应改革创新法治国民教育教学体系,设置独立的法治教育课程,建立专业化、专职化的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加快法治教育教材体系建设。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学提供良好保障,开展学法用法的社会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强化法治教育考核与督导制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摘自4月15日《人民日报》19版《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大水漫灌》,作者:付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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