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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年09月02日 14:34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黄婷 字号

内容摘要:中秋、国庆将至,省纪委、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6起典型问题再次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关键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海南;省委省政府;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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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将至,省纪委、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6起典型问题再次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通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中秋国庆这两个重要节点,发信号、出重拳、用狠劲,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6起典型问题

  1.临高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文锋违规购买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万宁市龙滚镇副镇长杨汶锦(又名“杨文聪”)违规兼职取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3.东方市新龙镇龙北村党支部书记何其波在组织开展村务工作中,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有关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三亚市粮食局原局长符致勇,副局长陈钟声、叶蓉花和副调研员吉家荣公款旅游,符致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陈钟声、叶蓉花和吉家荣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5.海口市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吴国雄等6人在抵御超强台风“威马逊”救灾期间擅离职守,吴国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李焕震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潘滨群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符育茂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王学军、吴琪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海口市第七中学校长、校党支部书记赵琼斌隐瞒、截留、坐支应上缴国家财政收入和骗取国家财政拨款,受到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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