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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行政学院召开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评估自评工作交流会
2015年10月21日 11:24 来源:江苏省委党校 作者:办公室 字号

内容摘要:为落实国家行政学院关于对省级行政学院贯彻执行《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进行督查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 10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评估自评工作汇报交流会,工作指导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员处、信息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各自业务工作。

关键词: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评估;工作交流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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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家行政学院关于对省级行政学院贯彻执行《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进行督查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10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评估自评工作汇报交流会,工作指导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员处、信息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对近五年来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取得的工作成效、基本经验、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作了汇报交流。院领导桑学成、杨明、胡志军、陈开颜就认真执行《条例》,切实改进教学培训、决策咨询、学员管理、信息服务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常务副院长王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军在讲话中指出,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贯彻《条例》、推动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的自觉性。《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是推动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行政法规,是行政学院依法办学、质量立院的纲领性文件和根本大法。《条例》颁布五年来,我院各项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我们在教学改革、科研转型、人才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涉外培训等方面,都迈出了扎实的步伐,取得了许多成效。这次评估检查工作,是推动贯彻《条例》、强化行政学院自身建设的重要契机,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进一步深化《条例》的学习,努力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全面总结分析五年来贯彻《条例》的情况,全面查找工作不足,明确工作要求和措施,努力增强行政学院意识。学习中要注意把握以下重点问题:一是要全面领会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行政学院办学的根本方向。把握好公务员教育培训是行政学院的中心任务,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行政学院教学的首位。二是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教学培训和科研咨询,突出行政学院办学的职能定位。三是坚持把培养政府需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促使公务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作为行政学院首要培训目标。四是坚持以改革创新推动行政学院发展,努力增强教学科研咨询的实践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教学培训向更加注重能力培养转型,推动科研咨询更加注重向智库建设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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