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十三五”时期,我国市场监管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如何增强创新精神,用现代理念引领市场监管、用现代科技武装市场监管、用现代监管方式推进市场监管?利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条件,建立“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智能”监管,实现监管事项全方位、实时化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管,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通过大数据将企业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市场交易监管、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等信息纳入监管系统,完整记录市场监管的全过程,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运用的目标,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一是实施数字化监管,监管执法人员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全面实施数字化监管,实现向数据统计、定量分析管理的转变。
关键词:市场监管;信用信息;建立;失信;市场主体;实现;运用;联合;企业信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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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十三五”时期,我国市场监管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如何增强创新精神,用现代理念引领市场监管、用现代科技武装市场监管、用现代监管方式推进市场监管?其中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创新监管方式。这不仅有利于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也有利于实现“放管结合”和发挥社会公众对市场主体的监督作用。在这一过程中,要把握好四个抓手:
抓手一:
建立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
《“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强调,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汇集、共享和利用的国家级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实验室,推进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建设。这为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指明了方向。
一要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部门间信息共建共享。可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资源,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打破信息的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整合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消除部门间信息壁垒。
二要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建立实时监管机制。利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条件,建立“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智能”监管,实现监管事项全方位、实时化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管,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通过大数据将企业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市场交易监管、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等信息纳入监管系统,完整记录市场监管的全过程,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运用的目标,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三要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加快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快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更多地自愿公示有关信息;支持开展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为社会公众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