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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的四大制度创新
2015年11月09日 09:05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唐珏岚 字号

内容摘要: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简称“ 《深化改革开放方案》 ” ) 。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试验区;监管;自由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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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简称“《深化改革开放方案》”)。该方案明确指出了试验区建设的目标,即“力争建设成为开放度最高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为新起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2.0时代”。上海自贸试验区将以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为目标,在更广领域和更大空间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深耕扩大开放、促进改革的“试验田”,做好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总结推广,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深化投资管理制度创新

  投资管理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借鉴国际通行规则,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加快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列明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这意味着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2013年9月29日,中国大陆对外贸易领域第一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正式公布。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意味着政府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在2013版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开放度、增加透明度、调整负面清单表现形式等三个方面进行修订,出台了2014版负面清单。清单从2013版的190条措施减少到139条。2015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

  境外投资管理改革。其主要目的在于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加快“走出去”步伐。在项目备案环节,自贸试验区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并且由上海自贸区管委会进行一口受理,无需提交任何可行性研究报告。5个工作日之内,就能拿到境外投资项目或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证书。在资金环节,商业银行可以办理人民币的划转或者过户手续,实现资金出海。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全面实施“集中登记地”政策,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试点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程序。

  完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推动企业准入“单一窗口”从企业设立向企业工商变更、统计登记、报关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等环节延伸,从“五证联办”向“七证联办”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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