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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撤销接收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转学决定 启动追责程序
2015年01月23日 11:06 来源:新华网 作者:谢樱 袁汝婷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有媒体报道,重点高校湖南大学2014年接收17名2013级外校研究生转入该校就读。

关键词: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追责;领导小组;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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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沙1月23日电(记者谢樱、袁汝婷)日前,有媒体报道,211、985重点高校湖南大学2014年接收17名2013级外校研究生转入该校就读。记者23日独家获悉,湖南大学决定撤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作出的同意2013级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转入该校的决定。

  21日,湖南大学被曝一次性接收来自湘潭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6所高校17名硕士研究生转入该校就读。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公众质疑,规定中为“特殊困难”学生而开的研究生转学“口子”,实践中演变为各种各样的酌情因素。对此,湖南大学紧急成立调查组对研究生资料进行复核调查。

  湖南大学23日通报:“经初步调查核实,在2013级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的转学过程中,尽管我校遵守了相关转学程序,但是,在审核过程中,确实存在对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9条中‘特殊困难’的规定把关不严等问题。”

  经湖南大学研究,撤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作出的同意2013级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转入该校的决定,按相关程序办理。同时,决定启动相关责任追究程序。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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